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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民教育:现代社会的新德育

2001-03-11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公民教育的欠缺正在制约着我国现代化的进程,政协委员和一些专家呼吁尽快将公民教育纳入我国基础教育范围

走向现代化的一项“基本建设”

茅于轼提出,要建立民主法治社会,一个躲不过去的问题摆在我们面前,那就是公民素质问题,这是国家走向现代化的一项“基本建设”。如农民受了冤枉,首先想到的是找个有影响的人物、大干部帮他申冤。这个办法不是法治社会的要求。熟悉农村问题的杨志福说,我们总抱怨农民素质差,总说要如何教育农民,可反过来,农民该享受什么权利,却很少提及。

不少影视作品都渲染清官如何受百姓的拥戴,这是一种误导。现在我们需要的不是清官意识,而是适应现代社会需要的公民意识。

尊重别人的权利珍视自己的权利

公民意识的核心是权利意识。要让公民懂得什么是自己的权利,什么是自己的义务;懂得尊重别人的权利;懂得基本的社会守则、职业道德;懂得怎么跟群体和睦相处。

徐友渔主张,应该给公民教育一个准确定位。公民教育是现代社会的德育,它更强调一种自主意识,通过人的素质的提高来促进社会的良性运转。公民教育问题不是某些人对某些人的教育,而是涉及每个社会成员的事,当然也包括官员,都有必要学习、提高。

从中小学生教育入手

张明澍提出,我国中小学教育中有思想品德教育,但缺少更切合孩子成长的必需内容。一些发达国家在中小学生教育中,会这样教孩子:见街头有人抢劫,你应打电话报警,记住抢劫者的特征,有义务作证;女学生受到成年异性骚扰,要知道向政府哪个部门投诉;要学会宽容、守法及合作精神;要关心社会公共事务等。我们则缺少这些内容。

(《工人日报》2001.3.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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